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之星

时间:2021-06-03 04:24:47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2021年以来,隆德县纪委监委规范信访举报处置工作,由信访室对所有信访举报件统一登记和归口管理,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受理、分流、督办、反馈,实现“多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

  精准把握受理范围。综合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把好“筛选关”“分类关”,准确区分业务范围内外事项,对业务内的及时受理转办,对业务外的解释疏导,提高信访举报件受理质量。

  精准研判高效办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做好信访举报件径送、移送、转送工作。精准研判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初信,并发挥集体研判审议机制作用,对无实质内容和挂牌举报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及时予以剔除。对属于本级受理的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精准告知结果反馈。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避免举报人因不知举报问题已被受理而重复越级访。按照“谁承办、谁反馈”原则,实名检举控告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确保实名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隆德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6/t20210601_401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