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平罗县以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县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自治区、市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精神,专题审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督促各主责单位细化方案,深化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共识,形成全县治理工作“一盘棋”格局。充分发挥专治办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职能作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专治办工作职责,明确运行机制,集中签订保密承诺书,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积极与自治区、市专治办沟通,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实地学习经验做法,掌握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部门联动、深挖细查,全面掌握问题底数。严格对照自治区自查整改工作要求,多次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自查整改工作进行讨论,反复研究,统一标准和口径,明确自查限额标准,制定印发《平罗县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招标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督、政策文件4项自查内容,将自查整改细化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专项抽查、问题整改4个阶段,确保自查整改全覆盖、数据准,应报尽报。组织召开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推进会,对自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答疑解惑,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自查上报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项目674个,查找存在问题114个。
突出重点、强力督导,查纠并举同步推进。县专治办切实履行督查指导职责,紧盯安排部署、自查自纠任务落实情况,组建3个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按照“三个必查”要求(成员单位必查、情况比较复杂问题较多的必查、项目较多但没有查出问题的必查),对36个单位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32个,收集梳理疑点问题8个。督促发改、财政、住建等8个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在从严从实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工作,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立”,确保自查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推动自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聚焦问题、认真研判,确保问题处置到位。在平罗县纪委监委网站开通专项治理信访举报专区,督促全县成员单位及时公布行业系统内单位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网址,建立专门台账,集中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认真做好问题线索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建立《平罗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线索台账》,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全部纳入工作台账,做好梳理上报、移交转办、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和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已向行政监督部门交办问题42个,已办结6个,反馈各单位自行整改问题86个。(平罗县纪委监委王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