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总体评价部分,我建议巡察组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意见》要求,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针对整改落实‘回头看’中,不同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我建议应依据实际整改成效,运用恰如其分的词语对不同程度问题进行精准定性、加以区分。”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巡察报告质量,促进巡察机构规范化发展,在持续加强对巡察组联系指导工作基础上,葫芦岛市委巡察办根据各巡察组起草报告进展情况,依次与市委第十二轮4个巡察组分别开展会商工作,对18家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报告进行集中商讨研判。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去年省委巡视办对市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后,葫芦岛市委巡察机构逐步探索、建立、规范组办会商机制,通过3次集体“攻关”,逐步精益求精,促进巡察报告表述清晰、“画像”精准、逻辑缜密。第一轮会商于巡察组撤离驻地后第一时间启动,由巡察办班子成员带头,将办内2个科室的骨干力量分成2个审核组,分别对各自负责范围内的2个巡察组报告进行初步校核,再通过面对面会商形式,将修改建议反馈给对应巡察组,促使各组巡察报告质量达到组办会商标准。第二轮会商,每名审核组成员均对调整后的18份巡察报告,逐一进行严谨审核把关,采取书面反馈形式,将统一后的修改建议提供给巡察组进行深层次调整,推动巡察报告质量更加成熟完善。第三轮会商,由巡察办领导班子带头、审核组全体人员参加,“背靠背”与每个巡察组进行会商,采用“头脑风暴法”对巡察报告进行集中研判,通过核对底稿、各抒己见、反复争鸣,解决了前两轮会商中遗留的疑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巡察报告逻辑更加紧密、表述更加清晰、定性更加准确,使报告具备了向领导小组汇报的高质量水平。
通过三轮次会商,审核组共提出修改建议76条,巡察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调整组内巡察报告,促使巡察报告质量显著提升。会商后的巡察报告均能客观反映出被巡察党组织总体情况和阶段性特征,对党组织班子履职情况、担当情况、精神状态进行精准“画像”,做到了情况明、数据实、结构清、特点准、概括全。本轮巡察报告根据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整改落实“回头看”不同巡察任务,更加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主责主业,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从政治高度反映问题、提炼观点、作出判断。会商后的巡察报告牢牢抓住被巡察党组织业务和政治的关系,突出反映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深入发现了制约履职尽责的突出问题,并充分考虑了时间节点、趋势变化等因素,做到了发现问题典型、支撑问题有力、分析问题透彻、定性问题准确。会商后的巡察报告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符合中央政策、省市委要求和被巡察党组织实际,既具有政治性、政策性,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确保被巡察单位能够举一反三整改落实。
“本轮办组会商是历轮会商工作中,成效最为显著的一轮。巡察组发现问题准、实、精,巡察办审核组严、细、透,通过目标一致、精诚合作、集体会商,办组之间形成了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了市委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进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