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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7 21:50:3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出台了《上一级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暂行办法》,对谈话目的、内容、方式以及组织实施等作出明确规定,以监督责任履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促使“两个责任”贯通融合、一体推进。

  选准谈话对象,明确“对谁谈”。抓住“关键少数”,以各县(区)党委书记,市直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各县区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为谈话对象,层层传导压力,实行一级谈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该市纪委监委聚焦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委(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人民至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等九项工作情况开展政治监督谈话。

  严密谈话程序,明确“怎么谈”。谈话前,全面收集涉及谈话对象及其所在地方或单位的信访举报、人员处理、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生态评价、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推进重大项目或工程建设等有关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初步谈话提纲。谈话时,主要采取“面对面”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市纪委监委有关分管领导、监督检查室负责人陪同,并安排专人全程记录。谈话材料将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谈话情况作为年度政治生态研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谈话后,为抓实问题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确保谈话指出问题整改到位、政治监督谈话取得实效,要求被谈话对象或所在地方和单位针对谈话中指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于谈话结束1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同时,市纪委监委将对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我们通过开展政治监督谈话,进一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巩固我市政治生态向上向好态势。”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胡晓)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f30d6b9d6ee54cc19fa271f9fc15e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