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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1 22:31:5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为案发单位,你们具体是怎么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我们单位针对个别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制定了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了内控机制……””5月17日,新乡市卫滨区以案促改专项督导组在区法院与工作人员座谈了解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

  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今年4月份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主体责任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案促改专项督导检查,下发《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督导方案》,成立以案促改专项督导组,围绕2020年以来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非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反馈等方式,重点发现警示教育、查摆剖析、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实落细。

  截至目前,已对全区19个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2轮督导检查,共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5个,提出整改建议15条,下发督查通报1期。(张璐)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yacg/jcdt/articleef02168702b14feeb54dd4228b88aa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