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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1 05:27:55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以前都是巡察组监督我们,现在我们也可以给巡察组‘打分’提意见了!”日前,阿图什市七届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巡察该市某单位后,该单位干部小刘在填写巡察“后评估”满意度测评时说道。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该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上接续发力,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阿图什市委巡察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文件规定,制发《关于对阿图什市委巡察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的办法(试行)》,旨在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巡出实效、巡出声威”。

  据了解,该办法共包括执行“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遵守保密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在“后评估”方式上,列出自我评估、问卷调研、个别谈话、接受信访、开支审查五个方面的内容。该市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针对综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问题情节、性质给予严肃问责。此外,该市在坚决防止巡察利剑成为“双刃剑”的同时,不忘擦亮“利剑”,用好用活巡察后评估过程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巡察工作规则。

  该市七届党委第十三轮巡察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监督室等部室与市委巡察办组成专项测评组,深入市委党办、政办等13个单位对巡察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截至目前,已向72个被巡察单位发放和回收满意度测评表400余份,个别谈话185人次。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作为巡察干部,一手拿‘尺子’量别人,也要一手拿‘镜子’照自己,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监督好自己。”该市第二巡察组正科级巡察专员魏爱红说道。(阿图什市纪委监委何旺勤| 责任编辑 裴华炜)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504-151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