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廉政档案,有个别内容填写不规范,请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填报……”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审查和指导相关单位填报《干部廉政档案》时说道。
为全方位、多角度掌握全区干部廉政信息,动态掌握各级各部门“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持续增强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把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向全区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印发《关于报送红寺堡区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科级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填报。
在廉政档案内容设置上,除干部基本信息外,另设干部廉政情况、年度述责述廉情况、民主生活会情况、奖惩情况及其他廉政情况共6类13项,并随同个人职务变化、单位调动实行动态更新,全面、系统地对填报对象多维度精准“画像”。在填报廉政档案过程中,要求每名干部准确、如实地向组织晒出“家底”,不得瞒报、漏报或不报。通过科级领导干部自行如实填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派驻纪检监察组归口收集、纪委监委对有关廉政信息进行核实,按照“一人一档”归类四个环节,确保各科级领导廉政档案准确无误。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报或不如实填报、漏报、瞒报个人廉政情况的进行严肃处理,真正让档案中记载的内容真实准确。
此外,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按照“应建尽建”“一人一档”的原则,要求纪委机关、各乡镇(街道)纪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同步填报廉政档案,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全部纳入廉政档案“监督圈”,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我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截至目前,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已建立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400余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50余份,并同步推进了电子廉政档案建设,实现了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全覆盖。(红寺堡区纪委监委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