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1-05-18 22:17:31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近日,长宁区纪委监委对全区街镇近两年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把好案件审理关,提升新形势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评查机制。

  明确评查范围、标准和步骤,指定3名联络员对口联系10个街镇,跟进评查进度,及时沟通指导,保障评查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下发《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说明》,从证据、定性、处理等八方面明确29条标准,并对不规范情形举例说明;根据案件办理流程,整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审理和配合执行等各环节文书目录,下发《街镇案件流程自查表》,让街镇自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评查。

  评查分为案件自查、案件互查、集中检查、汇总反馈四个阶段。街镇对照评查标准逐案填写自评表,交案件审理室汇总。区纪委监委在每个街镇选取2个典型案件进行抽查,调取相关案卷,组织街镇纪检监察干部交叉检查、集中讨论。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人再审核再把关,逐案填写反馈表,共梳理出取证、文书等11个方面百余个问题。

  狠抓整改落实,加强成果转化。

  及时召开专题反馈会,通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会后安排联络员“一对一”反馈问题。督促各街镇纪(工)委、监察办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并要求深挖症结根源、举一反三抓好落实。加强各街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交流,共享经验做法、提升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案件审理质效。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370/u1ai86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