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坚持案件回访制度,注重通过回访了解被处分干部思想工作动态,同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情况,着重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防患未然。
通过一对一回访教育让受处分人员解心结,面对面交流鼓干劲,在政治上关心、思想上引导的同时,尽力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维护权利,让他们重树信心、重燃激情。此前,市纪委监委机关一名年轻的副科长被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后,产生了思想波动。干部监督室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其谈话,进行思想疏导、心理解压,并将其工作表现和思想情况如实向组织进行反馈。后该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使用。五大连池兴隆乡某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后,相关部门因为对政策把握不准,扣发了其第十三月工资。五大连池市纪委监委在回访中了解情况后,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帮助其找回了应发工资。
健全完善案件回访机制,采取见、看、听、谈、评等方式开展专项回访、重点回访和抽查回访。五大连池风景区某单位“一把手”由于所属单位发生违纪问题,其个人因“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感觉“有点冤枉”,其他干部也有类似想法,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干部监督室在对其回访谈话时认真聆听他对纪委监委工作及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使其先感受到回访诚意,然后提出假设,让他以纪检监察干部角色处理同类问题。经过回访,该同志的郁闷不平转变为惭愧,下定决心落实“一把手”监督制度,达到了回访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干部监督室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将案件回访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日常监督相结合、与案件评查相结合、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回访发现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态度蛮横、语气生硬、释纪释法不明晰等问题。干部监督室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和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进行反馈,推动规范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