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向群众了解公有住房清理情况(赵奎 摄)
“这次终于看到行动了,希望能早日住进公租房。”
青川县最大公租房小区尚品花园内,老李指着忙碌的搬家队伍,对县纪委监委公有住房清理整治工作监督组高兴的说道。
自《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发布后,老李满心欣喜,因为按照管理办法,他可以申请租住青川县公租房。为尽快申请到公租房,老李到县房管中心咨询了相关政策并提交了公租房承租资料,进入轮候程序。虽有23户先后退租了公租房,但陆续进入轮候的已经增长到了140余户,他依然没能住进公租房。
一方面是群众满怀希望的翘首以盼,另一方面却是大量公租房长期被违规使用,甚至违规转租、转借,部分公职人员也涉及其中,群众意见大,信访不断。2021年2月,县委县政府印发《青川县公有住房领域违规使用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启动了全县公有住房领域违规使用清理整治工作,对公租房、人才公寓、安居房、棚改拆迁安置房、乡镇干部职工周转房等公有住房违规使用进行清理整治。
“公有住房清理整治,既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与民争利的重要内容,这要求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彻底清理,严肃整治。”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马均勇表示。
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公有住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将清理整治违规使用公有住房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迅速牵头成立4个联合督查组,对公有住房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了3轮次全覆盖督查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出违规使用公有住房412套,其中违规使用公租房275套,涉及公职人员145人,群众130人。
为营造清理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手机短信等方式联动发布《关于公布违规使用公有住房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督促违规使用公租房相关人员主动说清、限期腾退、及时移交,对公职人员违规使用公有住房的,点对点交办各单位党组织督促限期整改,对群众违规占有的,由公有住房管理部门依规依法收回。截至目前,共有13人向纪委监委主动说清问题,发现问题线索19条,收回各类违规使用公有住房297套。
“针对收回的202套公租房,我们正在研究公租房承租摇号制度,计划下个月开始实施,第一批符合承租条件的140户可以全部保障。”县房管局中心主任马洪刚说道。
县纪委监委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对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并及时整改、腾退公有住房的党员、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对限期内未主动腾退,欺骗组织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截至目前,开展提醒谈话180人,对发现的19条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立案1人。
“我们将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厘清工作责任,做到公有住房清理整治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罗超表示,还将督促公有住房管理部门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青川县农村城镇安居房周转房销售租住管理办法》《青川县优秀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长效常态管理,确保全县公有住房管理使用规范有序,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作者:赵奎)
编辑人员:刘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