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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3 20:03:0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今年以来,原州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范围广的优势,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压实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取得了良好监督效果。

  4月15日,原州区纪委针对原州区禁毒成员单位在2020年禁毒工作中存在毒品预防教育宣传重视不够,信息报送不及时,考核结果落后等问题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并限期要求公安分局、网信办等29家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回复原州区纪委。不到半个月,29家单位完成整改并按时限要求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原州区纪委监委。

  据了解,今年原州区纪委监委对监督执纪中发现需要整改纠治的问题“对症下药”,对相关责任单位直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向其提出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建议,明确整改的内容、要求和时限。同时,制定跟踪督促落实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原州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截至目前,原州区纪委监委已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6份,监察建议书24份。(原州区纪委监委沙小梅)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105/t20210512_383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