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专项监督检查组组长到袁常委办公室开会,有工作安排”。5月10日17时,通许县纪委监委专项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于睿在电话通知。
“现在距下班还有1个小时,你们4个监督检查组对县直单位作风纪律进行一次突击检查,所有参与检查人员手机一律上交,统一行动......”该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袁顺利对这次监督检查进行了安排。
“不定时间、不定方法、不定人员”的“三不”工作法,是今年通许县纪委监委针对作风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类专项整治等实施最多的监督检查方式。
“不定时间”就是监督检查不规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问题实地走访察看、直插现场“面对面”检查。各督查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及时处理、及时上报。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耿明辉对此深有感触:“督查从不规定时间,事先谁也不知情,谁也不知道检查内容,随时安排任务随时出击检查,时刻要做好准备,没有固定的检查规律。”
“不定方法”就是不局限于常规监督检查的方式,根据督查事项选择督查方法。在督查方式上,针对一般性工作纪律和作风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针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或突出问题,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采取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针对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定点督查、指派督查等检查方式。
“不定人员”就是打破常规做法,逐次督查逐次抽人组成督查组,不固定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明确督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今年4月15日,根据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工作安排,随机从专项监督检查组、监督检查室抽取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53个已脱贫出列村帮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通许县纪委监委“三不”工作法的监督检查已开展18次,下发通报18期,督查问题49条,督促立行立改33项,转办交办16条,对19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员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张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