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谈话函询,不仅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而且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问题,今后我一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关心爱护。”一名谈话函询对象在接受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谈话函询时表态道。
为更好地发挥谈话函询在党员干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建立函询、了结、反馈、复核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严防“一谈即了”“一函即了”,让监督更加精准。把谈话函询作为处置问题线索、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建立“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对反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函询对象如实说明问题,且所反映问题不实的予以了结。对问题反映相对具体、具备可查性的线索,在开展谈话函询的同时,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核查,按程序要求作出相应处理。一季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16件。
为扎实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石嘴山市纪委监委要求被谈话函询对象通过相关会议对函询情况作出说明,接受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的监督,并将谈话函询结果形成工作记录,材料整卷归档,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已办结的谈话函询件进行复查复核,将“四风”问题、群众重复举报、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作为抽查核实重点。对问题未讲清楚的,实行“二次谈话”“二次函询”;对涉嫌违反纪律,需进一步调查了解的,及时开展初步核实,确保查清问题。
“通过面对面谈话函询,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感到责任和规矩无处不在、监督和约束无时不在。同时通过政治上的激励、工作上的支持、心理上的关怀,既体现监督温度,又释放法纪硬度,更提升监督质效。”石嘴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石嘴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