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党员和公职人员合法权利,吴忠市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申诉复查工作。
专项调研督导,摸清全市申诉复查案件情况。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理的申诉复查案件进行专项调研督导,听取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申诉复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对个别疑难复杂申诉复查案件进行指导。调研督导结束后,按照申诉地区、申诉时间、处分档次、违纪类型、申诉人类型等多层次、多角度、多方面对申诉复查案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规律特点,分析申诉原因,查摆存在问题,并为下一步做好申诉复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
坚持“审复分离”,再次细化明确审复分离工作。针对基层实际创新审复分离方式方法,市纪委监委抽调审理、查办案件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成立申诉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原案件审理人员回避,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申诉案件进行复查。在下级纪委监委中推行异地交叉互审申诉复查案件,经上级纪委监委批准,指定下级纪委监委进行交叉互审,保障申诉人员的合法权利。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复查处理意见。坚持“有错必纠、不错不纠、部分错部分纠、全错全纠”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申诉案件提出复查意见。如2020年县纪委监委办理的一起申请复审案件,县纪委监委复审后,申诉人仍不服,向市纪委监委申请复核。市纪委监委通过查阅案卷、了解办案情况、核实疑点、与申诉人见面谈话等方式,发现该案中存在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在重新调查后作出处分决定,申诉人表示接受重新作出的处分决定,案件得到圆满处理。
加强业务交流,提升申诉复查案件办理能力。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审理“巡回研讨会”,将申诉复查工作作为重点的交流内容,市、县两级审理人员针对疑难复杂的申诉复查案件集中研讨交流,不断增强审理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案件审理业务知识学习和掌握,既分享经验、促进交流,又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市、县纪委监委审理业务上下联动,在促进申诉复查案件办理的同时,提升全市案件审理整体水平。
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减少申诉复查案件发生。充分利用审理谈话、宣布处分决定、开展回访教育等环节,对违纪人员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接待申诉人员时,耐心听取申诉理由和意见,对违纪违法原因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讲清政策规定和处分依据,讲清处分对其工资、奖金、荣誉、提拔、晋升等的影响,打消申诉人不必要的疑虑,疏导其解开心结,汲取教训,明辨是非,促使其放下思想包袱,接受组织处理,减少申诉复查案件。(吴忠市纪委监委海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