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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30 02:44:1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用好用足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标本兼治,抓实问题整改。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标本兼治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伊犁州纪委监委制定《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运用实施办法》,严把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第一关口”,由州纪委监委办公室制作统一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规范性模板,并明确纪检监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和需要提出建议的具体情形,规范建议内容、制发程序、执行标准、监督管理及结果运用等内容,切实做到依规依纪制发建议书,不断提升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伊犁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8份,推动建章立制20余项,有效解决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6个。

  该州在严格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标准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巡察监督、纪律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找准制度、管理上的漏洞,进行靶向治疗,及时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查漏洞、补短板、抓整改。该州纪委监委针对发现的州水利系统由于“基层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财会人员职责不清,财务管理混乱;在水费收取监管过程中存在制度缺失、工作衔接不到位以及失管漏管”造成腐败问题频发以及“小官大贪”等问题,及时向州水利局党组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州水利系统立行立改。

  “我们在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认真对照整改,一方面仔细排查财务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细化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明晰财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完善水费收取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水费收取后各环节的监管,防止腐败问题再次发生。”该州水利局党组书记赵树海表示。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伊犁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突出纪检监察建议的刚性效力,“量体裁衣”向问题单位发放纪检监察建议,既剖析问题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又提出改进建议可量化、可检验、方便操作,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特克斯县纪委监委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该县文旅局干部王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文旅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对该县文旅系统提出了对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定期轮岗交流等3个方面建议,并要求该局对王某违纪违法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深挖问题根源,抓实问题整改。

  纪检监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落实建议整改更不能走过场、打折扣。伊犁州纪委监委不断建立完善跟踪督促机制,采取建立台账、全程跟踪、定期督查、专项督导以及“回头看”等方式,持续跟进被建议单位落实整改情况,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实落地、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不按时整改以及整改“走过场”“打太极”的部门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今年以来,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访监督检查30余次,对5家落实整改不力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通讯员 蒋大泉)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1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