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1-04-30 01:29:47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之前我因工作失误被延长特岗服务期限,通过县纪委监委的同志和我谈心谈话,使我逐渐卸下思想包袱,如今工作干起来是越发有干劲了。”左鸠戛乡坡其村扶贫特岗刘某某说道。

  这是毕节市纳雍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纳雍县纪委监委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挥“室+组+乡镇”之间的联动效应,形成监督合力,以加强日常监督为抓手,督促联系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该县还通过发放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提示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筑牢思想防线,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具体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严”的主基调挺在日常,把宽容厚爱做在经常,及时纠正,关怀挽救,真正体现执纪执法温度,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该县纪委监委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手段,及时让其“红红脸、出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牢牢守住“第一道关口”。同时,对被问责干部通过个别谈心谈话、思想教育等方式,消除认识偏差,压实工作责任,做好追责问责“后半篇文章”,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下步,将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不断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对失实检举控告,采取发函说明、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充分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zzjs/202104/t20210427_67940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