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举报

时间:2021-04-29 21:36:0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黄山市监察委员会、中共休宁县委批准,中共休宁县纪委、休宁县监委对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原校长胡晓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晓宇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资金滥发津补贴、违规招待和送礼;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款,涉嫌受贿犯罪和贪污犯罪。

  胡晓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休宁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晓宇开除党籍处分;由休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黄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jzwcf1264/p/93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