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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21 21:56:3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为充分发挥主题党日的教育引领作用,让主题党日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日前,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委机关专门下发通知,对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所属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行规范。

  通知指出,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落实五项制度,定主题、定时间、定方案、定形式、定责任,将党支部书记作为抓好主题党日活动的主要责任人,提高活动参与积极性,避免把主题党日活动当成完成任务、例行公事,做样子、走形式。

  各支部要发挥八路军西安办事处纪念馆、西安事变纪念馆、西北民大旧址博物馆、葛牌镇区苏维埃政府纪念馆等西安驻地红色教育资源教育引导作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发挥主题党日的思想教育阵地作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党课教育、志愿服务等规定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推行“主题党日+”模式,聚焦学习、服务群众等主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党员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民生热点调研等,注重维护主题党日活动的政治性和庄重感,让每名党员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积极参与、有所收获。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qfy/bmlf/202104/t20210420_73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