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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6 20:43:5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经审查,钟某,2019年10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未满;王某,2018年11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已满……”近日,庆阳市环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出具了一份廉政意见回复函。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日常纪律监督职责,紧盯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评先评优”、“带病提拔”。2020年以来,共回复廉政意见43批次4032人次,其中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评先评优381 人次,公务员登记审查25人次,村“两委”干部任职资格审查2723人次,50周年以上党龄党员903人次,提出否定意见9人次。

  在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事项后,由办公室及时分办到案管室、信访室等相关室“联合会诊”,各相关室围绕审查对象是否有信访问题反映、是否有违纪问题正在核查、是否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是否还在处理处分影响期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报室主任“签字背书”后,交由办公室形成综合回复意见,层报分管领导和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予以回复。

  同时,县纪委监委建立了被审核对象问题反映快速核查工作机制,对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前收到的信访举报和移交线索,及时启动核查程序进行快速处置,坚决防止诬告陷害或因不实信访举报影响干部的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切实保护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作风关、廉洁关,以好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供稿 刘丽莉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0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