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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6 19:08:0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以前这条河又黑又臭,夏天河边居民窗户都不敢开。经过这几年大力整治,现在河水变清了,晚上出来沿河散步的人越来越多了。”提起桃花河近年来的变化,家住西湖区桃花镇的邓淑芳深有感触。

  良好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环。西湖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等措施,严查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行为,督促补齐城市生态环境领域短板。

  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鼓励知情群众积极举报。对群众反映生态环境污染以及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不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的问题线索,认真受理,及时查办,不断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扩大监督覆盖面。

  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定位,通过跟踪问效、现场督办、责任倒查等方式,深入全区各街道(镇)、各商贸市场、各建筑工地等地,重点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交办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等整改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纪问责。对上级移交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办理时限,组织精干力量直接查办、快办快处。对整改不到位或搞“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以及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工作职责,强化对生态环保领域党员干部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追责问责,以铁纪护航‘蓝天、碧水、净土’”,该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西湖区纪委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104/t20210415_977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