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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2 15:09:2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连续下发从严纠治“四风”等7份《工作提醒函》,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要求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并对提醒事项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从严纠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作风问题,通过监督与督办相结合、问题查处与约谈提醒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督促整改。

  “通过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有效遏制了驻在部门在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建设项目审批、环境监察等重点环节,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将廉政风险点从高到低设为A、B、C三级,共排查梳理出A级7条、B级17条、C级21条共计45个风险点,并针对这些多发易发关键点督促驻在部门逐一制定防控措施。

  “坚持靠前监督、严格执纪,夯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检查闭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监督。”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单位特别是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局领导带头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始终把制度、纪律挺在前面,主动把各项工作置于监督之中,综合运用调研、督查等方式,抓好对“三重一大”等重点事项的监督,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采取“嵌入”“驻点”“下沉”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同时,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严格落实违纪违法案件的报审和执行。认真审查核实案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做好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 通讯员 时亮)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4-150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