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都市丁青县纪委监委对丁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四级警长石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石海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党纪国法意识淡薄,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处理车辆违章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
石海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丁青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丁青县委批准,决定由丁青县纪委给予石海开除党籍处分;由丁青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