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建设

时间:2021-04-06 22:18:5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全面从严治党是否可以松口气、歇歇脚?”当看到试卷上出现这一题时,蒲庙镇州同村副支书梁贵渊迅速地写下了自己的答案: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是量的积累向质的转变,但是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

  
日前,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组织村(社区)干部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测试题目来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法规,测试题型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简答题,旨在检验村(社区)干部廉政法规学习成果,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

  
这是村‘两委’换届后的‘第一考’,测试不合格的同志需到城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补考,我镇村干部都十分重视,认真备考,力争通过组织检验。”蒲庙镇纪委负责人梁爱荣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新任村(社区)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意识,邕宁区纪委监委近日下发通知,针对村(社区)干部开展六个一”廉政教育活动,即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进行一次廉政宣誓、赠送一批廉政书籍、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举行一轮廉政知识测试、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其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我宣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蒲庙镇一楼会议室进行的廉政宣誓环节,在该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带领下,所有村(社区)干部面向党旗作出廉洁奉公的庄严承诺。

  
除了廉政宣誓,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进行廉政谈话,亲自赠送廉政书籍,带队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落实廉政教育活动的主体责任。邕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则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组织实施各项活动,推动两个责任”形成合力。

  
为提升廉政教育效果,邕宁区纪委监委梳理2016年以来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归纳了作风不严不实、违反法律法规、套取骗取、收受好处、截留私风、四风”问题共6大项132个典型案例,用于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身边活教材”。

  
那楼镇那头村党支部原书记苏某某在帮助农户办理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收受5户‘好处费’共计1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底,邕宁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英诗剖析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给那楼镇新任村(社区)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为在场党员干部注入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截至3月底,这样的警示教育课已进行3场,380余名村(社区)干部接受深刻教育。(南宁市邕宁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406/gxjjw606c39c0-1568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