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6日,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九轮巡视12个巡视组已完成进驻。本轮巡视结束后,十届自治区党委巡视全覆盖任务将如期完成。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本轮巡视安排对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等15个区直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自治区总工会等9个群团党组、和林格尔新区等7个开发区(新区)党工委开展常规巡视,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党委开展提级巡视,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开展专项巡视。
常规巡视重点围绕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提级巡视在监督检查“四个落实”的基础上,重点对落实推进农垦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建设大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等重大战略任务情况开展检查;专项巡视重点围绕落实监狱工作重大部署要求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加强权力规范运行情况、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据了解,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