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人类文明,科学技术在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也让科技伦理问题日益凸显。近期,“科技向善”问题引发各方关注,人们在深入思考科技进步与人类幸福、安全的关系基础上,提出为科技确立合乎人性的发展目标,更多履行社会责任、公益参与。
科技是经济发展最强有力的引擎,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蒸汽技术革命促使手工工场生产转型,迈上机器大生产台阶;电气技术革命为电气、重化工、海轮、航空等现代工业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的信息和高新技术革命,则推动了包括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航天技术、海洋技术等的迅速发展,创造出更加便捷、美好的生活。当前,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3D打印等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呈加速发展态势,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也为更高效地解决一个又一个社会需求带来希望。例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互联网物流企业不遗余力地驰援湖北;在脱贫攻坚中,很多互联网平台启动惠农助农直播带货等活动,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但也要看到,科技在为人类社会带来高效、有趣与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新问题:一些互联网企业用科技的力量进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在竞争中赢得优势,容易选择性忽视一些问题,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带来风险与隐患。比如,有的企业在资本挟持下破坏市场秩序,有的企业为疯狂扩张财务造假,有的企业窃取用户信息,等等。事实证明,不受监管和约束的信息无序流动,最终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引导科技向为人类提供安全、健康、可持续服务的方向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科技向善”应当成为政府、企业、公众的共识。不管是科技巨擘,还是初创公司,要想获得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不仅要解决真实的用户需求,创造用户价值,更要坚守法律底线,提高道德标线,在“科技向善”的指引下,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更多对社会有利、对国家有利的事情。
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也要注重监管与约束,防止科学技术被无端滥用。一方面,强化必要的制约与监管,坚决杜绝盲目逐利、打“擦边球”甚至暗度陈仓的技术滥用。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激励其通过科技创新增加新动能、新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监管手段要注重与时俱进,特别是对创新技术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研判,增强治理的预见性,及时建立预警机制,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坐大成势、造成损失。
“十四五”规划对未来产业进行了前瞻谋划,从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到基因技术、未来网络,颠覆性的科技进步令人心潮澎湃。在迎接数字时代的道路上,需要治理方式与监管模式的加快变革。我们看到,疫情防控的追溯信息中加强了个人隐私保护,电信机构也在开展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活动。再往后,加强网络安全保护、弥合“数字鸿沟”,都大有可为,也需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