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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31 23:25:1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昭苏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关于征求阿某等15位同志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意见的函》,该县纪委监委对来函所附人员进行逐一审查,并及时出具复函。

  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评优”,昭苏县纪委监委建立“八室会审、逐级审阅”的工作模式,对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及其他部门(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第一时间做好接收、分转等工作,由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情况、立案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内容逐一筛查、严格把关,提出审查结论。通过精准“甄别”,把有“硬伤”的干部筛选出来,防止“带病提拔”,并及时向被征询单位出具廉政意见复函。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人职责,采取各部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的方式,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合理性和严肃性,为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情况鉴定。“在廉政审查过程中,我们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形。”该县纪监委组宣部负责人陈雅玲介绍。

  昭苏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党员干部廉政审查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5类情况中,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函。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坚持有“病”说“病”,做到不隐瞒、不回避,确保审查对象“廉政体检”结果准确、真实。(昭苏县纪委监委陈雅玲|责任编辑 梁春宁)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0-149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