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将至,龙胜县纪委监委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假日廉洁短信中提到:全县党员干部要恪守纪律规矩底线……杜绝酒驾醉驾的发生。”
龙胜县公安机关近年来整治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大,但酒驾、醉驾问题依旧屡禁不绝,个别党员干部没有从身边的案例中汲取教训,缺乏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刚在大会上接受案例的警示教育,过不久就因酒驾、醉驾被查处的现象时有发生。
2021年1月,县纪委监委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干部酒驾问题移送给驻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该负责人看到这名干部酒驾发生日期后感慨:我前一天才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强调不能酒驾,他第二天晚上就把我的话忘了。”最终,这名干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龙胜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将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延伸至八小时外”,严肃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查处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59件。
龙胜县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人社部门等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高效衔接的协作机制。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定期将全县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在网上进行曝光的同时,将相关人员信息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县纪委监委通过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党员信息、公务员信息、公职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对属于监管对象的人员进行筛选,筛查出其中的党员、公职人员,确保不漏一人。对酒驾、醉驾涉及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立案查处, 2019年立案24件,2020年立案27件,2021年第一季度立案8件。
在查处违法问题的同时,龙胜县纪委监委还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要求有党员干部被查处的单位召开党支部大会、干部职工大会、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剖析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通过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龙胜县纪委监委通过对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发现2020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酒驾、醉驾问题涉及9名教师,占全县此类案件的三分之一。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立即向县教育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师风建设,在教育系统中开展警示教育,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知法守法。(龙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