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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31 20:09:55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扎实有序做好全市换届纪律监督,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朔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多项措施,为全市换届选举工作保驾护航。

  立足职责定位,及早谋划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带头学习换届相关政策和纪律要求,与组织部门建立沟通协调、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本地区换届工作的具体部署,协调并督促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落实,监督推动党中央“十个严禁”换届纪律执行到位,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强化全程监督,做到精准发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紧盯落实上级换届政策部署和重点地区关键环节跟踪监督。加强对换届人选和代表、委员人选动议提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重点查看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情况,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从严执纪问责,坚决整治歪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违纪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反映问题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决不放过,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自行其是、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的,对麻木不仁、面对换届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行为和不良风气不抵制不纠正的,对消极懈怠、以各种理由贻误换届工作的,对因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用好“四种形态”,保障合法权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把握“四种形态”,科学稳慎处理涉及换届的问题线索,勇于为干部担当负责。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及时予以了结,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对借换届之机进行恶意举报特别是诬告陷害他人的坚决予以打击,大力营造刹歪风、扬正气的换届环境,坚决维护换届秩序。(朔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xdi.gov.cn/lzyw/2021033023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