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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6 12:41:2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拉萨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宝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宝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唯利是图,甘于被围猎,隐匿转移赃款,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无偿装修服务,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违规返还企业税收,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规有偿回收闲置土地,财政管理混乱;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孙宝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同时,其还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等从宽处罚情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宝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jzwcf/6282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