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资讯

时间:2021-03-26 13:46:3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1949年3月26日 中共中央通知南京国民党政府,决定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和谈代表

  
1949年3月26日 中共中央通知南京国民党政府,决定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和谈代表(4月1日加派聂荣臻为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以毛泽东1月14日对时局的声明及八项条件为基础,自4月1日起在北平与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进行和平谈判。

  
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 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召开

  
1984年3月26日至4月6日 中共中央书记处和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根据邓小平2月24日关于对外开放和特区工作的重要谈话,会议建议进一步开放由北至南14个沿海港口城市: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作为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一个新的重要步骤。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并发出通知指出:沿海开放城市的建设,主要靠政策,一是给前来投资和提供先进技术的外商以优惠待遇;二是扩大这些城市的自主权,让他们有充分的活力去开展对外经济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326/gxjjw605d2567-1565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