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中的蚕房面积实际只有81平方米,但申请补助的面积是107平方米,面积严重不符……”面对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提问,凤山县凤城镇长垌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套取补助资金的事实。
今年上半年,凤山县审计局审计发现凤城镇一些新建蚕房补助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问题,该局按照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要求,第一时间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县纪委监委。
经核查,为享受县里的蚕房建设补助政策,王某在自家楼顶阳台新建了59.8平方米蚕房,但在填写资金补助表时,王某却把:“炮楼”、旧仓库面积混同新建蚕房面积一起申报,最终获得蚕房补助资金16050元。其中,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炮楼”、旧仓库面积为26平方米。最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多领取的补助资金3900元。
桑蚕养殖是凤山县的重要产业之一,新建蚕房违规套取补助这一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将极大影响桑蚕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为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凤山县纪委监委在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的同时,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全面起底巡察、审计、统计等其他监督历年来涉及桑蚕养殖项目的问题线索,通过线索归类、案件倒查、数据对比等方式进行深入研判,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通过查阅2021年以来全县新建蚕房建设补助数据,建设地点涉及10个乡镇(街道),108个村(社区),平均下来几乎每个村里都有十余个蚕房。”面对庞杂的数据,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现有的问题线索抽丝剥茧,深入比对建设年份、补助批次、验收人员,倒推出需要重点监督的几个乡镇和村,为监督执纪瞄准“靶心”。
在推进监督过程中,该县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机制优势,在对3个片区10个乡镇(街道)进行抽查的同时,加强统筹联动,组织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人员共同对问题较多的两个乡镇集中排查,深挖细查违规套取补助以及验收过程中的不作为问题。
截至目前,违规套取蚕房补助共立案8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在案件查办期间,进一步有效整合县乡村监督力量,加强基层村务监督工作指引,采取县带乡、乡带村的“传帮带”模式,在实践中着力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有力延伸。(凤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