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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23:45:07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韶关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石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石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当选人大代表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大肆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推进、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石保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石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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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zhyw/content/post_202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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