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泾源县纪委监委聚焦15项民生实事,紧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四向发力、同步推进,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统筹,把牢电动自行车整治方向。聚焦电动自行车整治内容,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会、集中整治推进会对工作重点进行安排,以工作提示方式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坚持定期调度工作进度,确保方向不偏。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对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开展督查2次,督促各相关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压紧压实部门责任。
源头治理,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县市场监管局紧盯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等质量方面问题开展检查12次,检查经营主体28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组织全县2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及配件经营主体召开约谈会2次,举办培训班3期,发放提醒告诫书50份,教育引导经营户积极维护电动车销售服务行业秩序。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3次,发放电动自行车购买须知和安全知识宣传单900余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过程管控,消除电动自行车问题隐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立足职能职责,建立住宅小区“夜查”工作机制,围绕“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全县66个住宅小区开展各类检查17次,下发《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约谈物业服务企业4家,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43辆,整治“飞线充电”26处。在具备条件的8个小区增建简易车棚20个,安装充电桩28个,并配备充电口348个,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
末端保障,预防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县公安局对全县电动车进行全面摸排、挂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路长”制,采用“3、5、15制度培训教育法”,联合各派出所开展农村道路电动自行车整治13次,严查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800余起。对接教育、交通等部门在学生放学和放假离校返校高峰期启用农村客运班线16条,挤压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空间,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泾源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