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监察法制网
登录 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监察资讯

时间:2024-10-29 22:23:0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推动加大基层监督办案力度。桂林市象山区纪委监委坚持系统思维,推行和完善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基层办案难题,不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

  

  强化协同发力,破解基层“力量薄弱时间紧急”难题。根据“区域相近、规模适中、便于工作”的原则将全区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各纪(工)委划分为一片、二片协作区,构建“城乡一体、片区联动”工作模式。针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时间紧急的案件由协作区全面统筹“室组地”人员力量。推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做到人员共管、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形成合力。

  

  强化交叉办理,破解基层“熟人社会关系复杂”难题。探索推行片区异地交叉办案模式,明确交叉协作办案原则、适用情形、程序、相关规定等。对于地域小、人情密的案件,及时组织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研判。经研判审议后,报请委领导审批,由两个协作区交叉办理,打破区域壁垒,坚决避免因地小人熟所造成的干扰办案问题。

  

  强化靠前指挥,破解基层“案情复杂难以突破”难题。严格落实协作区领导包案机制,针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实行“一个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解决方案”,协作区领导直插一线、全程跟进、定期调度,靠前指挥,并结合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组织人员从违纪对象生活、工作经历等多重维度为其“精准画像”,及时找到案件突破口。

  

  强化一线调研,破解基层“案件质量参差不齐”难题。组织协作区人员直插一线调研,通过“面对面”访谈、小组座谈等方式,探索出片区协作审议案件质量机制(即对每起基层案件采取协作区预审、纪检监察室初审、案件审理室终审),并适时组织片区之间开展优秀案件交流评查活动,发挥精品案件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案件办理整体水平。(作者系桂林市象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1029/gxjjw6720b6df-19414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