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甘肃省皋兰县纪委监委在查处什川镇某村党支部书记违规领取额外工资补助问题后,在全县范围全面摸排,查处同类问题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2人,追回违纪资金1.5万元,并推动全县举一反三、深化整改。
皋兰县纪委监委整合资源优势,将问题线索查办作为核心和基础,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紧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项目资金、惠农补贴、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重点案件班子成员包抓领办机制,督促指导案件承办部门灵活运用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强化类案查处。
“我们持续强化案件查办,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皋兰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皋兰县纪委监委深挖细查截留挪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等行为,先后查处黑石镇红柳村党支部书记李某违规发展扶贫互助协会会员,导致互助资金追缴困难;石洞镇丰水村连续两任村党支部书记久拖未办,导致4.72万元村民征地补偿款长期“趴账”等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促治,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局整改记账手续不健全、资金审批程序不规范、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6个,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化解村集体债务52.44万元,整改不规范合同19份,涉及资金278.95万元。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注重由个案清除、重点惩治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编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指导案发单位举一反三,推动整改治理。(记者 毛玉煜 通讯员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