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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0:13:03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溶江镇茶源村东车村小组长唐某球占用集体林业款。经初步调查,发现具有一定可查性,建议对其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兴安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正集中研判问题线索。

  今年以来,兴安县纪委监委围绕问题线索研判、排查、处置等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你乡镇纪委办理的丁某勇的问题线索,办理时间已不足两个月,目前仍未办结。现出示黄色提示函,请根据督办函要求加快办理。”近日,兴安县纪委监委向兴安镇纪委出具一份黄色督办函。

  为有效破解问题线索处置久拖不结等问题,兴安县纪委监委坚持定期召开问题线索研判分析会,对受理处置的问题线索逐件过筛、评判分析,根据办理时限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通过制发提示函、督办函的方式对提醒承办部门。

  兴安县纪委监委还加强与审计、巡察、公安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会商、反馈机制。今年以来,对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7条问题线索快速研判核查,立案7人。依托“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将纪检监察室、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tszs/202410/t20241023_85971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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