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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20:34:3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成都市委批准,成都市纪委监委对成都市新都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永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永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搞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管理服务对象打麻将;目无法纪,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永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成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成都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永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成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scdc/2024/10/29/3d1b0bdb0cd04d55bc3e1711a95353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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