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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9 18:55:5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强化村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提升村(社区)巡察工作质效,漯河市郾城区制定出台了《郾城区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治理根基,为全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着力厘清责任,确保整改责任落实。《郾城区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规程(试行)》从整改的指导思想、责任主体、组织领导、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压实各方整改责任。规程中明确了被巡察村(社区)所在镇(街道)要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镇(街道)主责、村(社区)落实、纪委(纪工委)监督”的整改责任体系,切实强化镇(街道)、村(社区)具体责任。围绕在制定方案、整改进展报告、公示公开、共性问题健全制度机制等10个方面,站在推动基层治理的高度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将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融入基层治理、融入乡村振兴发展大局、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融入村级班子队伍建设。

  着力巡改并重,确保整改立竿见影。每轮村级巡察动员进驻后,被巡察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把“边巡边改”作为“着力点”,把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动村级巡察“巡改”一体推进。巡中将群众反映强烈、属于镇村“两级”职责范围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纳入“边巡边改”事项,以“短平快”方式推动解决群众关切,让群众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变化。五届区委以来,在组织开展的6轮村级巡察中,共督促边巡边改事项233项,督促整改党支部核心弱化、自身建设不强等问题36件,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217件。

  着力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集中整改期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联合成立会审评估小组,采取现场听取情况介绍、个别座谈、实地查看整改印证资料等方式,全面审核评估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成效。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发送《提示函》;对未按《提示函》要求落实的镇(街道)发送《警示函》。对会审评估中发现的整改不彻底、搞表面整改、文字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村(社区)党组织列为巡察“回头看”的重点对象,并严肃追究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责任,会审评估结果作为纪委监委政治生态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内容。

  截至目前,郾城区已开展六轮村级巡察,共巡察157个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反馈的206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14个,整改率为97.5%,共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督促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5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不积极、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先后下发《提示函》22份,《督办通知书》14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实现巡察成果真正落地见效。

  “加强村级巡察整改是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有力抓手。下一步,郾城区将严格落实村级巡察整改工作规程,持续推动抓好村级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村级巡察质效。”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郾城区委巡察办)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4630a75e951347aba712b4de3e6868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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