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与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院党组全体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通报了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逐一汇报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是深入落实管党治检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方式方法,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构建检察机关良好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会议指出,自治区检察院党组要充分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关键少数”易发、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多发等情况不容忽视,绝不能掉以轻心。
会议强调,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自觉。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不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要加强内部制约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做到检察权行使到哪里,制约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保证检察权正确行使。要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形成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工作合力。(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