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专项治理自查工作进展到哪一步?自查表有没有按要求认真填写?自查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需要解答?”为推进全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灵武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抽调纪委监委、发改、财政工作人员,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答疑、即时反馈等方式,围绕审批立项、招标投标、标后履约、政府采购4个环节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明招暗定、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应进场交易而未进场交易等问题,同时针对各单位自查范围不清晰、业务知识不熟悉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确保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查的准、查的深、查的细。截至目前,共督查全市各项目实施单位36家,填写督查记录表36份,检查问题数30余条。
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灵武市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会、推进会4次,及时传达自治区、银川市专项治理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多方收集专项治理相关问题线索,畅通12388网络举报平台、“四风”问题随手拍等举报渠道,实现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确保以严标准、严要求、严措施为全市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灵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