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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5 19:49:1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山脚下的管理用房没有被统计纳册的问题,是否已经处理到位?”“上次发现了村里一处‘闲置’资产实际已出租,接下来一定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合同的核查,确保合同规范、‘家底’明晰。”近日,温州市龙湾区村社“4+1+X”阳光工程工作专班督查人员赴永中街道某村开展专项督查“回头看”,对村集体资产方面问题的处置进度及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今年以来,龙湾区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领域,聚焦村级资产资源清查、村级合同清理、村级债务清收、村级工程清算4个维度和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1个平台载体、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相关X项制度,联合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实施村社“4+1+X”阳光工程,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全面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截至7月底,已查处村社“三资”领域案件29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

  针对部分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数额不准、责任不明等“三资”管理风险隐患问题,龙湾区第一时间印发《村社“4+1+X”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督促各街道及相关部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类逐项逐笔细致盘点、核实、登记、审核农村集体“三资”,彻底摸清138个村社集体“三资”的底数,为下一步“盘得顺”打下基础。

  在明确底数的基础上,龙湾区纪委监委对照在前期排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借助大数据监督手段,以村集体资产长期欠租又被转租的“二房东”问题为小切口,开发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碰撞发现村干部履职不到位等红色预警信息11条,转问题线索7条。同时,建立“专班实地查”“片区联动查”机制,联合村社“4+1+X”阳光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多次对重点村社“4+1+X”阳光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发现,个别村社存在历年欠租情况漏报、租赁合同逾期、未按规定公开交易等情况,其背后,则是村干部缺乏有效监督、村级财务监管不严、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等廉洁风险漏洞和问题,严重影响着村社发展和群众利益。

  “查”实情况,更要“督”出实效。“4+1+X”阳光工程实行周例会制、周简报制,龙湾区纪委监委动态分析解决重点问题,以问题交办单的形式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处置,清单化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形成“监督-反馈-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已发出13份问题交办单。

  除抓好村级资产资源、合同、债务、工程四个“清”外,龙湾区纪委监委还紧盯资产资源项目交易环节的重要载体,对今年年初成立的农村产权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加强监督,督促作为主管单位的区农业农村局推进中心规范流程、强化业务培训等,实现“阳光交易”,促使村级资产资源项目交易形成“村级监督留档,街道审核备案,服务中心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全流程监管格局。

  “盘”“整”“查”“督”致力于村集体“三资”问题的“当下改”,而“建”则将实现“长久立”。在制度建设方面,龙湾区纪委监委注重指导各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建章立制,织密守牢村社“钱袋子”的防护网。如针对长期合同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司法部门对此类合同强化问题梳理和化解,加强源头风险防控;针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区农业农村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行为的通知》《关于做好村集体不动产登记主体调整归位的通知》等文件,规范在海滨街道探索实行的村级资金竞争性存放方式,进一步筑牢坚实的机制防线。

  下一步,龙湾区纪委监委将不断完善农村“三资”领域的监督机制,坚持联合作战,以“纪巡财审”贯通发力,着力解决阻碍村集体“三资”运行的难点、痛点、堵点,以执纪问责清病灶,持续深化纠治该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温州市龙湾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7/t20240730_226405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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