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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5 19:13:1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消除了不良影响,也让我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会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近日,杞县平城乡刘石寨村党支部书记刘俊勇收到澄清正名函后激动地说。

  此前,杞县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反映平城乡刘石寨村党支部书记刘俊勇收受他人钱物、为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办理低保、收取村集体承包费未上缴“三资”管理等问题。收到问题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访谈村干部和村民、查阅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核查,查明该举报内容失实,并以会议的形式为其澄清正名。

  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从适用情形、范围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失实检举控告,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工作,根据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灵活选择当面澄清、会议澄清、书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常态化推进澄清正名工作。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为受到失实举报的1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树立了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根据不同澄清对象的情况开展暖心回访,通过谈心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澄清对象后续思想、工作、生活状况,传递组织温暖,帮助其解除心理负担和后顾之忧,鼓励其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工作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澄清力度,主动为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添足底气,切实为他们解心结鼓干劲。”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盼盼)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189924069b9441e99a9536a71f987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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