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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0 00:16:4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7年前被多收的办证费都能退回来,多亏了你们啊……”日前,家住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寨塘村的杜大叔拿到了被退回的8千多元“办证费”,高兴地向工作人员表达感激之情。与杜大叔一样收到退还“办证费”的还有该镇其他20位村民。

  据悉,云安区富林镇寨塘村廉政监督工作站监督员走访群众时收到反映,有村民为了申办房屋土地证件,向镇国土所缴交了两千多元的费用,但多年都未办成。监督员将问题层报至区纪委监委,该区纪委监委迅速启动“室组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由一名副书记带队开展问题核查。

  经查,云安区富林镇国土所所长黄某在任期间,盯上了村民建房办证的需求,动起了“歪心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村干部练某等人以帮助村民办理房屋土地证的名义,先后收取21名村民“办证费”共6万多元。最终,黄某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涉案款项已全部退还给村民。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以该案件为原型拍摄制作4部农村基层廉洁微视频,用身边事身边人教育引导村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云安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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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nyzx/content/post_2021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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