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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9 23:00:0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从评查结果来看,部分案件存在文书撰写不严谨、事实提取不精炼、组卷不规范等问题……”近日,景洪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期间已办结的党纪(政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进行反馈,针对相关案件查办工作中暴露出的质量问题,要求各承办部门限期整改。

  近年来,景洪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对案件质量“把脉会诊”,通过检查案件卷宗材料的方式,在案件查办细节上“找瑕疵”“挑毛病”,以评促改、以评促治,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推动办案能力、案件质量双提升。

  市纪委监委用“一把尺子”明晰案件质量标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量化指标,对案件办理过程是否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开展深度“体检”,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确保评查过程有序高效、结果客观公正。

  据了解,案件审理室对标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逐案逐项“会诊”,详细列出各个案件在哪个环节、哪份文书、哪条证据、哪项程序不规范或不到位等影响质量的问题,逐一开具“药方”,并及时将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反馈到位、责任到人。同时,对整改问题实行逐一销号管理,压实案件具体承办部门及人员整改责任,并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案结事了”“一评了之”。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才是目的。市纪委监委还强化评查结果的转化运用,深化以评促学。针对评查中梳理出的共性问题和疑点难点方面进行复盘,及时总结办案工作经验,规范办案程序和手续,并加强对办案人员审理业务的培训与指导,引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周春荣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zuzhijianshe_0909/132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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