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积极推进综合监督单位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3月22日上午,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开综合监督单位2021年度第二次联席会议,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精神,各综合监督单位通报了近期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丁东华出席会议并就排查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机关纪委、后勤等处室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排查整治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一项重要整改任务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行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担好主责、负好总责,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自查自纠工作亲自过问,对自查问题亲自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做到全程监督、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又不“越俎代庖”;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分别对照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7个方面整治内容,严格按照整改标准和要求,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改的立行立改,需要研究解决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要严肃查处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突出问题、纠而又犯的,深挖细查,严肃问责。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尺度、综合考量,重在整改和纠偏,注意区分问题情形,做到宽严相济、精准处置;要坚持标本兼治,把建立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长效机制作为根本任务,对自查自纠中的监管盲区和漏洞,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程序流程,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