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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4 23:09:41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

  为更好发挥巡察办统筹、协调、指导、保障职能,进一步提升巡察专职干部业务水平,解决抽调干部对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理解不够透彻、问题定性不够精准等问题,银川市委巡察办在巡前培训、现场巡察和报告审核三个环节构建“一对一”包组联系机制,有力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前专项辅导“一对一”。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办专职年轻干部组成跟班联络组,根据巡察任务分工联系被巡察党组织业务骨干围绕其职能职责“一对一”为各巡察组进行详细介绍,同时,联系对口上级区直部门为各巡察组“一对一”通报履职情况,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在履职尽责中的特色亮点工作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被巡察党组织初步画像。

  巡中联系督导“一对一”。现场巡察阶段,市委巡察办主任带队组成联系督导组定期到各巡察组沟通工作情况,了解工作困难,传达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督导组成员“一对一”包组,根据巡察组工作实际,随时到组开展联系督导,主要从党小组会、组务会落实,政策清单、问题清单运用,谈话提纲拟定及分析研判,底稿制作,报告撰写,开展下沉调研等15个方面内容进行联系督导,帮助各巡察组分析研判、及时纠偏、把握重点。

  巡后跟进指导“一对一”。从现场巡察撤点到巡察反馈期间,巡察办专职干部“一对一”融入巡察组完善提升巡察成果的全过程、各环节,作为“第二联络员”参加组内讨论和办组联审,对“6+2”成果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协助修改完善巡察成果,确保各类巡察成果报告内容详实、逻辑严密、行文规范。同时,做好巡察档案资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归档资料事实清楚、完整详实、结论严谨,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银川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dt2015/202409/t20240919_923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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