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下雨积水无法排出,雨水会漫到大门口甚至院子里。修过下水道之后,雨水排出去了,可以正常出行了,非常感谢村干部。”宿州市纪委监委“小微工程”专项监督检查组来到灵璧县大庙镇大杨村开展实地走访时,杨某某指着新修的下水管道,赞不绝口。
日前,专项监督检查组在走访中了解到大杨村新修的水泥路附近雨天积水严重,第一时间联系大庙镇政府了解情况,督促大杨村“两委”商定解决群众的“堵心”事。经大杨村党总支提议和村民小组商议通过后,村“两委”立即订购下水管道、黄沙、水泥,联系挖机进行施工,现下水管道已完成施工。
宿州市纪委监委以镇村“小微工程”为切口,深入查找镇村“小微工程”在招标投标、进场施工、资金监管、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采取“纪检监察+行业专家”“组组”“组地”联动监督模式,通过查阅资料、下沉督导、走访群众等方式,紧盯镇村“小微工程”领域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严格、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各县区“小微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根据督查情况,梳理分析镇村“小微工程”领域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等,督促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制定农村公共厕所长效管护等制度规范8项,着力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
此外,建立健全“小微工程”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动态化督查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督”,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严格要求小微工程项目在平台全公开,拓展群众监督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将群众参与、群众监督贯穿监督全过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小微工程’类型多、分布面广,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基层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我们将不断织密‘护廉网’,把基层‘微腐败’掌握在第一时间、反馈在第一时间、解决在第一时间,让‘小微工程’切实变成群众心之所盼的‘民心工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