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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0 21:32: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不久前,扶绥县昌平乡纪委通过村屯集体资金智能监控终端,收到该乡木民村委集体账户支出的一笔可疑信息后,及时组织核查组前往该村核查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实,发现该笔资金是昌平乡政府奖励给木民村集体的旱改水项目建设奖励金,但该村“两委”干部私底下商量后,将这笔资金用于发放补助补贴和违规吃喝。最终,该村干部黄某某、李某某等人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村集体“三资”一直是群众重点关注的重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小微权力”腐败的关键点。扶绥县纪委监委以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切入点,通过线上线下监督同向发力,推动农村基层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线上监督,建立村屯集体资金智能监控平台,为全县11个乡镇纪委分别配备一台智能监控终端设备,将全县有集体资金收入的623个村屯对公账户对应连接至本乡镇纪委智能监控终端,全面掌握所有村屯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根据智能监控终端收到的支出信息,通过线下跟进核实,快速“揪出”问题线索,以有力监督守好村屯集体“钱袋子”。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村屯集体资金智能监控平台发现问题线索20件,立案7人,给予党纪处分5人。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蹲点督导机制,加强与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协作配合,强化“室组地”联动办案,综合运用片区协办、交叉办理、提级查办等模式,对资产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村屯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以及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以有力监督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截至目前,该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批评教育17人,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通报典型案例1期。(扶绥县纪委监委)

  

  

  编辑:劳宛涓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906/gxjjw66dac420-193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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