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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0 20:09:4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邓书记受到了不实举报,我们在这里给予澄清正名,希望大家一如既往支持他、信任他,推动社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在近日召开的江那镇同心社区新村村小组群众会上,砚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话音刚落,就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此前,砚山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江那镇某社区村干部邓某某不公布外来人员道路建设费及入村费等费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的举报件,通过办案人员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查证该举报失实。砚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及办案人员随即组织召开群众会,为被举报人进行澄清正名。

  砚山县纪委监委探索有效形式和途径,强化对诬告陷害、错告、失实举报行为的甄别认定,打好“澄清正名+暖心回访+诬告惩戒”“组合拳”,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保护被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2021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171件次,开展澄清正名26件26人,查处诬告陷害者2人。

  “在接到信访举报后,我们认真甄别研判,慎重选择核查方式和时机,对于查无实据、反映不实的信访举报,及时予以了结,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4种途径进行澄清正名。”砚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王凡介绍,对“告黑状”“乱造谣”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在砚山县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砚山县纪委监委网站等网络媒体上通报曝光,达到警示、震慑、教育三位一体的纪法效果。

  “虽然组织为我澄清正名,群众也相信我是清白的,可我还是产生了畏难情绪,怕以后工作中又遇到这样的事情,跟你们交流过后,我心理舒畅多了。”砚山县阿猛镇千庄村委会办公室内,在回访人员的耐心劝慰下,阿猛镇千庄村党委书记李某某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

  该县纪委监委定期回访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方向和困难问题,多次跟踪为其答疑解惑,对“症”下“药”让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

  “纪律执行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砚山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制度,在日常的监督执纪问责中,精准梳理容错纠错要点,细化容错纠错操作流程,做到问责调查和容错评估同步启动,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王敏超 王凡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dangfengzhengfeng_0830/131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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