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董某某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时,对申请补贴的相关资料及购置人身份未进行严格审核,致使两名公职人员违规享受补贴,违反工作纪律……”日前,濮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县农机发展中心公开宣布对该中心产业发展服务股股长董某某的处分决定,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今年以来,濮阳县纪委监委把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实现处分、教育和警示相结合,党委、纪委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注重案后整改、健全制度机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既是“前车之鉴”,也是最鲜活的“反面教材”。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认真梳理近3年来办理的33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濮阳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运用反面“活教材”,把纪律处分“一张纸”变成警示教育“一堂课”。
“我们坚持逢案必改、因案制宜,实行案件动态管理,每月月底前梳理当月查办案件情况,确保有案必改、及时跟踪。”该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专班负责人陈芳芳介绍道,截至目前,共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155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3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6万余人次,查摆问题317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34项。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责定位,持续探索建立案件办理、专题调研、反馈整改、建章立制、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推进全县政治生态向善向好。”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周红瑜)